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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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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伊拉克实施《公约》第36条
伊拉克设有若干在反腐败和执法领域开展工作的专职办公室,上文对此作了详细说明。
2016-10-4 23:28:09
洪都拉斯共和国实施《公约》第36条
检察署下设专门负责透明度和打击腐败的检察官办公室。
2016-10-4 23:25:38
匈牙利实施《公约》第36条
匈牙利没有设立专门的反腐败机构。然而,检察院和执法机构设有专门的反腐败部门。中央检察调查局有专门的检察官办理高级别反腐败案件。警察局在经济犯罪部门设有反腐败股,负责国家对反腐败行动的协调。反腐败侦查员接受特别的培训。这些培…
2016-10-4 23:23:53
危地马拉共和国实施《公约》第36条
检察署设有一个反腐败司。司法部、主计长办公室和危地马拉反有罪不罚国际委员会也在通过执法反腐败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
2016-10-4 23:22:15
希腊实施《公约》第36条
希腊设立了负责通过执法打击腐败的专职机构,包括反腐败检察官、金融和经济犯罪检察官、金融和经济犯罪股、希腊金融警察、公共行政监察长、公共行政监察机构以及金融情报单位。
2016-10-4 23:20:52
加纳实施《公约》第36条
人权和行政司法委员会、经济和有组织犯罪办公室、加纳警察署刑事调查局以及金融情报中心是通过执法反腐败的专门机关。
2016-10-4 23:18:10
格鲁吉亚实施《公约》第36条
格鲁吉亚对腐败采取一种多机构做法。除了第 1.2 节中所述的体制结构外,还有若干调查部门负责腐败案件和执法协调,其中包括检察长办公室、内务部和财政部内的有关部门。它们的授权任务包括接收关于腐败指控的信息、调查犯罪行为和移交案件…
2016-10-4 23:16:25
加蓬实施《公约》第36条
第003/2003号法案规定打击资产非法增加国家委员会是独立的行政机关,其作用包括查明、制止、预防和侦查资产非法增加。2006年6月依据该法令建立的国家金融调查局在财政部长的授权下开展行动,并且向主管司法机关递交报告,阐述它对有关可疑…
2016-10-4 23:04:08
乌干达实施《公约》第20条
《刑法典》第 314 条适用于通过所有重罪或非法行为获得的财产。
2016-10-4 11:09:01
蒙古实施《公约》第20条
关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任择条款,蒙古可考虑采取以下步骤来加强其国内措施的有效性:• 将非法获益定为刑事犯罪,在此之前酌情就其合宪性听取最高法院的咨询意见。如有宪法障碍,最低限度应采用资产没收规定;
2016-10-4 11:07:48
毛里求斯实施《公约》第20条
毛里求斯尚未通过立法措施来将资产非法增加列为刑事犯罪,但是正在考虑采用这一罪行。包括议员在内的一些官员必须在就职和离职时申报资产。
2016-10-4 11:06:50
马绍尔群岛实施《公约》第20条
《刑法典》第 240.8 节明确将资产非法增加定为犯罪行为。
2016-10-4 11:05:47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实施《公约》第20条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已经依照 2009 年引入《刑法》的第 359-a 条,将资产非法增加定为犯罪。尚未依照该条款提出诉讼。
2016-10-4 11:04:50
马来西亚实施《公约》第20条
虽然将资产非法增加定为犯罪,但《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第 36 条规定,只有在根据《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调查另一起犯罪之时,才能采取措施追查资产非法增加行为。即使对另一罪行的调查未显现任何结果,也可根据《马来西亚反腐…
2016-10-4 11:03:48
马尔代夫实施《公约》第20条
资产非法增加未被定为刑事犯罪。议会未通过《防治腐败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载有一项将资产非法增加定为犯罪行为的条款。
2016-10-4 11:02:45
马达加斯加实施《公约》第20条
马达加斯加《刑法典》第 183.1 条将资产非法增加定为刑事犯罪,适用于所有公职人员。某些官员有义务每年汇报资产状况(第 2004-030 号法第 1 和 2 条,第 2004-983 号法令)。
2016-10-4 11:01:39
罗马尼亚实施《公约》第20条
罗马尼亚通过了相关行政程序,出于对宪法的关切,授权国家廉政署对来源不明的资产非法增加展开调查,而不是对资产非法增加加以定罪。银行保密并不妨碍行政调查。
2016-10-4 10:58:50
卢旺达实施《公约》第20条
卢旺达通过《 2003 年法》第 24 条遵守《公约》第二十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资产非法增加为犯罪,其条款如下:“任何公职人员或任何其他人的资产显著增加却无法证明其资产增加是合理合法的,应视为犯有资产非法增加罪。”指定的处罚为 2 至…
2016-10-4 10:57:02
卢森堡实施《公约》第20条
卢森堡国家预防腐败委员会讨论了将资产非法增加(《公约》第二十条)定为犯罪的可能性,但最终决定不建议政府做此法律变更,因为这在实践中会将举证责任转嫁到犯罪嫌疑人身上,而这被认为是与无罪推定的基本法律原则相抵触。
2016-10-4 10:56:02
列支敦士登实施《公约》第20条
列支敦士登指出,由于宪法原则(无罪推定,颠倒举证责任),并没有将资产非法增加定为犯罪,但已经考虑纳入该罪行。
2016-10-4 10: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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