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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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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实施《公约》第23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17 11:18:57 人气:5 评论:0

   《防止洗钱法》(如第3 条)涵盖了洗钱罪行的主要要素,但尚未提供实施方面的任何实例。
    除其他外,上游犯罪包括《贿赂法》(《防止洗钱法》第35(c)条)所规定的罪行和可处以死刑或五年及五年以上监禁的罪行,以及《刑法典》某些条款中所列的部分罪行,后者似乎涵盖了《公约》所规定的所有犯罪。两国共认犯罪不是将在斯里兰卡境外实施的罪行视为上游犯罪的必要条件。
    斯里兰卡法律不排除一人可同时被控洗钱罪和上游犯罪。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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