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防止洗钱法》(如第3 条)涵盖了洗钱罪行的主要要素,但尚未提供实施方面的任何实例。 除其他外,上游犯罪包括《贿赂法》(《防止洗钱法》第35(c)条)所规定的罪行和可处以死刑或五年及五年以上监禁的罪行,以及《刑法典》某些条款…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