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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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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5 23:47:14 人气:4 评论:0

《刑法》第 291 条和第 291 条第 1 款的注解指出,对于行贿者或充当行贿中间人的,在某种罪行已经实施之后,主动协助揭露或制止此种犯罪且自愿向负责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机构告知其已经行贿或充当中间人的,应免除刑事责任。《刑法》第 184 条(对专业体育活动和营利娱乐活动参与者和组织者的贿赂)及其第 204 条(商业贿赂)的注解说明了免除刑事责任的条件,这与《刑法》第 291 条所述条件类似(与主动协助揭露或调查犯罪有关的条件除外(根据第 184 条类推)。根据《刑法》第 64 条之规定,减轻罪行的情节包括自首、主动协助揭露或调查犯罪、揭露及对其他同犯进行刑事起诉以及搜查犯罪所得财产。另外,《刑事诉讼法》第 40 章第 1 节根据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开始或提出指控之后的行动对签订有关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调查的审前协议并列出其责任条件的可能性作了规定。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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