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2005 年 7 月 15 日第 05.201 号法令,在班吉检察院内设立了一个负责经济事务的特别部门。
就腐败和洗钱问题对私人部门举办了一些培训。向国家金融调查局举报可疑交易是一项强制性义务(《中非经货共同体条例》第 83 条)。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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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依据 2005 年 7 月 15 日第 05.201 号法令,在班吉检察院内设立了一个负责经济事务的特别部门。
就腐败和洗钱问题对私人部门举办了一些培训。向国家金融调查局举报可疑交易是一项强制性义务(《中非经货共同体条例》第 8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