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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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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共和国实施《公约》第38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7-6-26 16:33:12 人气:11 评论:0

   已在检察长办公室下设立了一个反腐败部门。检察机关还协调所有执法机关、财政及其他公共机关以及地方当局打击腐败的活动。此外,还在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立了一个反腐败局。
  已在检察长办公室下设立了一个反腐败部门。检察机关还协调所有执法机关、财政及其他公共机关以及地方当局打击腐败的活动。 
  吉尔吉斯共和国没有具体的立法条款规定任命、撤职、专项资助以及确保执法机构反腐败部门自治和效力的其他内容。 
  吉尔吉斯共和国立法不含旨在实施第三十八条各款项的详细条款。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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