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中非共和国实施《公约》第36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7-6-26 16:13:53 人气:6 评论:0

    中非共和国有几个专门机构,尤其是国家反腐败委员会( 2008 年 3 月 31 日法令)和国家金融调查局( 2005年 2 月 22 日法令)。然而,反腐败委员会不是执法机关。金融调查局资源严重匮乏。 
   依据 2005 年 7 月 15 日第 05.201 号法令,在班吉检察院内设立了一个负责经济事务的特别部门。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