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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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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地马拉共和国实施《公约》第27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7-4-11 16:21:37 人气:11 评论:0

危地马拉将参与(第35 至37 条)和未遂(《刑法》第14、63 和64 条)以及共谋和预备实施某些罪行(《刑法》第17 条和《有组织犯罪法》第3 条)定为刑事犯罪。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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