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洗钱法》将洗钱定为犯罪。其中几乎涵盖了《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三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所有洗钱和窝赃要素。根据以色列法律,不仅兑换和转移被禁财产或窝藏来自非法来源的这类财产是刑事犯罪,在明知财产被禁止的情况下占有或使用这类财产也是刑事犯罪。但是,对“被禁财产”的定义有限制。
至于上游犯罪,以色列使用了制订清单的办法。洗钱罪适用于广泛的上游犯罪,即使是在另一国犯下的罪行,只要该罪行依据该国法律构成犯罪,也被视为上游犯罪。上游犯罪包括了范围全面的腐败相关罪行,但并非所有罪行都是依据《公约》确立的。可以起诉自洗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