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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干达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6 15:04:22 人气:12 评论:0

目前没有鼓励罪犯与执法机构合作的机制。另一方面,公诉机关和政府监察局的酌处权使得有可能对大力协助执法机构的犯人免于起诉,并且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到被告的合作,减轻对其制裁。乌干达立法没有规定保护司法合作者。目前正在制定关于控辩交易的法律草案。乌干达公共机构有广泛的权力与执法机构合作和共享信息,但指出在许多公共机构,信息共享不是一种长期做法。同样,乌干达没有鼓励本国侦查和检察机关与私营部门实体进行合作的具体既定政策,虽然在个案基础上与私营部门实体或民间组织举行案件会议。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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