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执法机关的合作,1999 年刑事诉讼法第 2、4 和 12 节(关于放弃答辩的讨论和放弃答辩的协议)规定了检察官与被告就减轻处罚而可达成协议的范围和类型,包括为此通过与刑事调查展开合作,其中包括检察官中止起诉或拒绝起诉的管辖权。提供这类合作的犯罪人有权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人得到下文所述司法保护方案的保护。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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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关于同执法机关的合作,1999 年刑事诉讼法第 2、4 和 12 节(关于放弃答辩的讨论和放弃答辩的协议)规定了检察官与被告就减轻处罚而可达成协议的范围和类型,包括为此通过与刑事调查展开合作,其中包括检察官中止起诉或拒绝起诉的管辖权。提供这类合作的犯罪人有权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人得到下文所述司法保护方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