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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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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5 23:37:52 人气:9 评论:0

在贿赂和洗钱案件中可考虑与执法机关合作,对于与司法机构合作的人,如果他们在该机构知晓前报告罪行,可享受处罚豁免(《刑法典》第 141 和第 144 条,《反洗钱法》第 83 条)。对于其他所有罪行,可适用《刑法典》第 46 条的一般性条款。如果在执法机关开始侦查后才向其汇报,能否免于惩罚取决于共谋者是否能被抓捕归案。对于可能损害国家经济或公共利益的罪行,检察官可以在移交给法院之前处理该案件(《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卡塔尔尚未制订措施来保护与司法机构合作的人。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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