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8 篇第1956 和1957 条将洗钱定为刑事犯罪。此外,《银行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金融机构和个人提交特定的金融交易报告,未提交所要求的报告被定为刑事犯罪。
美国采用列表法界定上游犯罪范围。该表包括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40 条建议词汇表所列的几乎全部20 个指定罪行类别。不过,如果这20 个指定罪行类别发生在国外,则仅有12 个类别被视为洗钱的上游犯罪。建议采用的立法措辞允许扩大上游犯罪数量,因此,发生在美国境内、作为严重上游犯罪的任何外国犯罪也包括在内。同时,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别国发生且美国有义务根据该条约进行起诉的多边条约所涵盖的罪行可被视为上游犯罪,这将涵盖《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强制性罪行。
反洗钱法律将任何第三方以及进行上游犯罪的人的清洗财产行为定为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