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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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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旦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4 20:19:17 人气:5 评论:0

约旦没有关于认罪求情协议的法律框架,但是可以根据情形而就减轻惩罚进行讨论。仍在议会讨论的《反腐败委员会法新修正案》规定,凡在调查期间提供信息或证据,导致追回腐败相关犯罪所得收益的,可免予三分之二惩罚。此外,在腐败案件被发现之前向反腐败委员会提供此类信息或证据的,可免予全部惩罚。约旦未与其他国家订立协议或安排,以允许以减轻惩罚或免予起诉来换取就腐败罪行进行实质性合作。在缺乏双边或多边法律协定的情况下,根据国际礼让规则提供合作。良好做法/经验教训摘要形式的技术援助将有助于约旦实施《反腐败公约》第三十七条第五款。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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