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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4 20:17:35 人气:4 评论:0

牙买加的《刑事司法(诉辩协商和协议)法》规定,如被告认罪和履行其他义务,检察长可与被告签订协议,接受被告承认较轻的罪行或撤回指控。这些义务可涉及提供信息。第 10 节规定,法官和驻地治安法官不受该协议约束。提供信息或证据的合作罪犯可列入《司法保护法》第 2 节定义的证人之列,得到保护。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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