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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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刑法》第 74(1)(4a)条对“公职人员”的概念作了定义。该定义包括选举产生和被任命的官员。自 2013 年起,《刑法》第 74(1)(4a)(b)条充分涵盖议会成员。第 307 至 307b 条规定的犯罪没有将本国公职人员和外国公职人员区分开来,而第 302条仅适用于本国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