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刑法》第 93、94 和 95 条规定了在实施刑罚时给予被指控人减罪情节的条款。但柬埔寨立法中没有促进与执法机关合作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