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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3 20:21:47 人气:12 评论:0

《刑法典》第 52 条(c)和(h)项规定,在处理犯罪行为时坦白和给予主管机关协助,构成减罪情节。与司法系统配合的人不享有起诉豁免,但某些可考虑因素会得到考虑。古巴就是否可以赋予为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提供了重大合作的人以此类起诉豁免权问题,一直在考虑与其他国家订立协定或安排,但减罪和特别减轻刑罚的规定只能由法院适用,而不是因为某项协定或安排而适用。因此,古巴决定不缔结此类协定(《公约》第三十七条)。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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