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 501 条对主动贿赂公职人员作了规定。
被动贿赂公职人员在《刑法》(第 502 和 503 条)中定为犯罪,在界定公共不道德行为的《廉洁法》第 40 和 41 条中也定为犯罪。给予第三方好处和“提议给予”的概念未明确涵盖在这些法定定义中。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刑法》第 501 条对主动贿赂公职人员作了规定。
被动贿赂公职人员在《刑法》(第 502 和 503 条)中定为犯罪,在界定公共不道德行为的《廉洁法》第 40 和 41 条中也定为犯罪。给予第三方好处和“提议给予”的概念未明确涵盖在这些法定定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