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公约
摩洛哥实施《
公约
》第38条
公共当局与执法机构之间交流信息,主要通过中央预防腐败机构和金融情报股的工作来得到保障,这两个机构受权从公共机构和机关搜集信息。
2016-10-19 19:01:54
蒙古实施《
公约
》第38条
各执法机构包括独立反腐败局、警察局、检察部门以及金融情报机构、国家审计署和司法部等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是友好的并有利于开展有效的合作。独立反腐败局与一些对应执法机构包括警察局、总检察长办公室和国家安全委员…
2016-10-19 19:01:05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实施《
公约
》第38条
机构间开展定期合作,但主要是非正式合作。具体来说,国家警察署和司法部在国家层面上开展密切的日常合作。国家和州一级的警察部门之间订立了联合执法协议。案件的移交取决于涉及哪一级的管理机构。案件统计数据等详细…
2016-10-19 18:58:42
毛里求斯实施《
公约
》第38条
经公共检察署署长同意,反腐败独立委员会可以将其调查的案件以及公共检察署署长送来的案件提交给毛里求斯中级法院。
2016-10-19 18:57:36
马绍尔群岛实施《
公约
》第38条
已作出正式和非正式安排,促进主管机关之间的合作。各履约机关间,以及国家警察与审计长办公室之间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另一份谅解备忘录即将在警察和海关之间签署。洗钱问题由一项正式安排(反洗钱工作组)主要负责。除…
2016-10-19 18:56:21
马来西亚实施《
公约
》第38条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局还负责调查洗钱罪,包括《反洗钱和制止资助恐怖主义法》中规定的上游犯罪。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与若干机构订有谅解备忘录,并接收公共投诉局、金融情报股以及审计长的报告等。
2016-10-19 18:55:26
马达加斯加实施《
公约
》第38条
独立反腐败局局长有权力直接请求所有执法机构提供支持(第 2004-030 号法第 23(5)条)。独立反腐败局和其他执法机构可以互换拥有特别专门技能的官员。独立反腐败局与金融情报股和司法部签有备忘录。另外独立反腐败局、…
2016-10-19 18:53:35
卢森堡实施《
公约
》第38条
2008 年《合作法》规定,国家机关负有自发共享信息的义务。此外,公职人员有举报腐败犯罪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 23 条)。公共机关定期组织开办主题为私营部门腐败的讲习班和会议。卢森堡向透明国际反腐败热线提供…
2016-10-19 18:52:31
列支敦士登实施《
公约
》第38条
《刑事诉讼法》第 53ff 条管理国家当局和官员之间的合作。《国家行政法》第 25(1)条也载有行政当局和法院互相协助的义务。公民没有举报义务,但有举报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 55 条)。
2016-10-19 18:51:01
利比里亚实施《
公约
》第38条
利比里亚立法对其公共机关与负责调查和起诉刑事罪的机关之间的合作做了规定(2008年《利比里亚反腐败委员会法》第13.5条),一项法案的第67.14条规定建立金融情报机构(2012年)。不过,利比里亚并未提供表明此类合作…
2016-10-19 18:49:54
黎巴嫩实施《
公约
》第38条
公共机构相关法律对各机构之间的合作作了规定,赋予其查找文件或请求侦查的权利和能力,但公职人员没有报告可疑腐败行为的义务。由于展开了完善的合作,任何向检察官提出的控诉或怀疑将得到处理并正式转交主管机关处理…
2016-10-19 18:48:45
拉脱维亚实施《
公约
》第38条
虽然没有相关记录,但据报告,在正式和非正式两级定期进行信息共享。《刑事诉讼法》第 395 条便利了“以小组形式进行调查”。在实践中,预防和打击腐败局和国家有组织犯罪执法部的警察联合调查腐败案件。
2016-10-19 18:45:05
立陶宛实施《
公约
》第38条
已经设立了一些国家机构,处理执法领域的反腐败措施问题,并在各自的主管领域开展行动。国内法赋予了特别调查局范围广泛的调查权。建议继续加强反腐败执法领域的机构间协调与合作,并加强主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尽…
2016-10-19 18:42:19
莱索托实施《
公约
》第38条
合作协定在各执法机构之间已经实施,联合侦查在需要时进行。国家协调委员会已成立,但协调仍然有限。
2016-10-19 18:41:12
老挝实施《
公约
》第38条
《反腐败法》第6条规定有关当局和公民“有义务通过及时提供配合,参与预防和打击腐败”。第24条还规定有关当局有义务“在其责任范围内与相关部门协调预防、打击和处理腐败行为”。
2016-10-19 18:40:17
科威特实施《
公约
》第38条
法律要求所有个人和机构向执法机关举报犯罪。2002 年关于洗钱问题的第 35 号法律第 3 条促进和鼓励个人、金融机构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以便发现和举报洗钱活动。
2016-10-19 18:39:04
肯尼亚实施《
公约
》第38条
国家执法机构之间通过行政渠道,如肯尼亚领导廉正论坛以及机构间协议,开展合作。调查和起诉机构通过联合培训、人员调任和交流专门知识开展合作。
2016-10-19 18:35:25
基里巴斯实施《
公约
》第38条
鼓励国家当局间合作和与私营部门合作的措施不多。特别是,内阁已批准设立一个由总统办公室、检察长、警方、海关和移民局以及总审计长组成的反腐败委员会,但该委员会尚未开始运作。
2016-10-19 18:33:21
哈萨克斯坦实施《
公约
》第38条
根据《反腐败法》第 6 条,所有公共机关和公职人员都有义务在自己的权能领域内打击腐败。具体的公共机构(审计法院、财政部财务控制委员会)必须向各个执法机关传递关于腐败的信息。关于打击腐败的信息交换是在执法机…
2016-10-19 18:27:07
危地马拉共和国实施《
公约
》第24条
《刑法》第474 和475 条将窝赃定为刑事犯罪。
2016-10-19 18:07:06
总数 3667
上一页
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84
下一页
116/184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0781秒 查询数据库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