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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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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拉实施《公约》第42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7-5-22 19:46:09 人气:16 评论:0

     不同法律条款对属地管辖权原则作了规定(《宪法》第 175 条;《统一司法体制》第7 条(刑事事项的属地管辖权);《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法》第 42 条;以及《刑法典》第 53 条第 1 款(《刑法》的领土适用))。除非国际条约另有明确规定,刑法适用于所有在安哥拉境内实施的犯罪。

     《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法》第 42 条和《刑法典》第 53 条第 1 款确立了对在悬挂安哥拉国旗的船只或者航空器内实施的犯罪的管辖权,除非国际条约或公约另有规定。

      国内法院可行使管辖权审判《公约》确立的任何以下犯罪:国民在外国实施犯罪,而每次犯罪者均在安哥拉境内,且所涉犯罪也被犯罪所在国的立法定为犯罪,而且罪犯在其实施犯罪或轻罪的国家未被审判。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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