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犯有腐败罪行的人配合主管机关的,可获减刑。减刑由法官裁量决定(《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 16 条)。然而,该人不得被全部免刑。海地尚未采取措施保护同主管部门合作的被告人,也没有就如何处理在国际一级予以合作的被告人达成任何协议。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被控犯有腐败罪行的人配合主管机关的,可获减刑。减刑由法官裁量决定(《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 16 条)。然而,该人不得被全部免刑。海地尚未采取措施保护同主管部门合作的被告人,也没有就如何处理在国际一级予以合作的被告人达成任何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