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各机构需要同金融分析股展开合作,公民有义务报告腐败行为(《宪法》第 83(8)条)。公民参与和公共监督理事会通过了有关处理影响公民参与或为腐败行为提供便利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请求和申诉的一整套条例。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金融系统各机构需要同金融分析股展开合作,公民有义务报告腐败行为(《宪法》第 83(8)条)。公民参与和公共监督理事会通过了有关处理影响公民参与或为腐败行为提供便利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请求和申诉的一整套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