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犯罪是《引渡法》第 7(2)条项下一条严格要求,最低刑罚门槛为 1 年。
根据《引渡法》第 7(2)条,中国允许《公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中规定的附带性引渡。《公约》规定的犯罪不视为政治犯罪。
中国可以根据双边条约来实施引渡,也可以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引渡(《引渡法》第15 条)。
中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通过外交途径联系。中国外交部为指定的进行引渡的联系机关。(《引渡法》第 4 条)。外交部收到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后,应当对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节和引渡条约的规定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进行复核。(《引渡法》第 16 条)。外交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符合引渡条件的裁定后,应当报送国务院决定是否引渡。国务院决定不引渡的,外交部应当及时通知请求国。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解除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引渡法》第 29 条)。
在《引渡法》第 8 条中包含了拒绝引渡请求的依据。
中国收到过基于《公约》提出的两个引渡请求,均已接受和处理。
虽然在实践中基于《公约》提出的引渡请求会优先处理,但是中国没有一套加快引渡程序。
中国不引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根据《引渡法》第 8(1)条)。就根据《公约》第四十四条第十一款进行起诉而言,中国将把案件提交给有关机关。
就《公约》第四十四条第十三款而言,中国不能执行国外判决。
在《引渡法》第 23 条、第 25 条和第 34 条中对保证公平对待做出了规定,包括聘请律师和上诉的权利。
尽管在《引渡法》中没有做出直接规定,但是,中国通常在拒绝引渡之前会与请求国进行协商。
截至国别访问时,中国已经与 41 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