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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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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比亚实施《公约》第50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10 22:44:20 人气:9 评论:0

    反腐败委员会根据《反腐败法》第四部分所载规定——根据第 47(2)款——实施监督行动。该款并未提及“监督”一词本身,但相关官员有时开展此行动,以验明有关索贿和贿赂的举报。反腐败委员会目前正在设立一个特别调查股,除其他外,专门开展监督和情报搜集工作。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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