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公约》规定了许多特殊侦查手段,包括渗透、电话窃听和电子邮件窃取、系统监控、秘密监视和控制下交付。所有特殊侦查手段在腐败案件中都允许采用。法院审理可采信通过这些手段产生的证据。虽然采用特殊侦查手段要求以条约为依据,但在适用这一标准时要足够灵活,以提供所需援助。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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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反腐败公约》规定了许多特殊侦查手段,包括渗透、电话窃听和电子邮件窃取、系统监控、秘密监视和控制下交付。所有特殊侦查手段在腐败案件中都允许采用。法院审理可采信通过这些手段产生的证据。虽然采用特殊侦查手段要求以条约为依据,但在适用这一标准时要足够灵活,以提供所需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