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99 号法律第 160-A、160-B和 160-C条中载有与使用特殊侦查手段有关的规定。8 月 25 日第 101/2001 号法律为使用秘密行动确定了法律制度。关于拦截通信,除了提及第 144/99 号法律第 160-C 条外, 《刑事诉讼法典》第 187 至 189条对在刑事诉讼框架内进行电话拦截作了规范,而关于网络犯罪的 9 月 15 日第109/2009 号法律第 11 至 19 条为拦截电话和电子邮件通信、通信量数据、计算机系统和经计算的数据以及秘密行动确定了法律框架。
葡萄牙缔结了若干关于打击犯罪和执法合作的双边协定,其中对使用特殊侦查手段作了规定;不过,特殊侦查手段的使用由于其性质,即使在因实施了跨国犯罪或涉嫌实施了这种犯罪而开展国际合作的情况下,也需要逐案视必要性加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