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尼加拉瓜实施《公约》第50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9 21:29:28 人气:6 评论:0

   尼加拉瓜可对《第 735 号法案》述及的犯罪使用控制下交付和便衣行动。对洗钱案件可使用搭线窃听。没有订立关于使用这些手段的双边或多边协议或安排;但此种使用可以《公约》为法律依据。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