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爱尔兰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3 23:04:31 人气:6 评论:0

   执法机构通过相关组织和网络开展合作,其中包括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刑警组织) 、欧洲警察署、埃格蒙特集团、卡姆登资产追回机构间网络、Fin.Net 网络等。国家警察署在一些爱尔兰大使馆内派驻了联络官,并设有与刑警组织和欧洲警察署进行合作的人员,还设有专门人员与北爱尔兰警察署进行合作。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