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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3 22:51:39 人气:5 评论:0

   塞浦路斯执法当局可根据一项适用的条约为其外国对等当局提供协助。塞浦路斯同 28 个国家订立了双边协议。《公约》可以被视为法律依据,但迄今尚未加以使用。

   塞浦路斯作为国际刑警组织、欧洲司法组织和欧洲警察组织的成员国,能够通过这些组织的相关数据库进行信息交流。国际刑警组织和国际警察组织以及其他欧洲联盟成员国的警务联络官进一步促进了信息交流与合作。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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