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塞拉利昂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2 13:50:41 人气:4 评论:0

   执法机构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和西非警察局长委员会进行合作;金融情报股正在寻求加入金融情报中心埃格蒙特集团。塞拉利昂与英国签订了直接合作协定,并与苏格兰伦敦警察厅交流人员。侦查人员由英联邦进行培训。塞拉利昂将《公约》作为相互执法合作的基础。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