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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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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地亚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1 12:57:31 人气:6 评论:0

   通过国内法律条款以及与其他国家缔结双边协定来促进包括交流信息在内的执法合作,除其他外这些国家包括奥地利、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法国、德国、匈牙利、以色列、马耳他、摩尔多瓦共和国、黑山、塞尔维亚、斯洛伐克、俄罗斯联邦和美利坚合众国。

   与欧洲刑警组织和国际刑警组织开展合作。还可能部署警官,作为与克罗地亚驻外使馆和领事馆联络的“联络员”。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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