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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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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茨瓦纳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1 12:50:05 人气:7 评论:0

   博茨瓦纳是东南非洲反洗钱工作组的成员。博茨瓦纳执法机构通过南部非洲警察局长区域合作组织和国际刑警组织开展合作。博茨瓦纳也是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南共体)和南部非洲资产追回问题机构间网络的成员。

   反腐败和经济犯罪委员会是南部非洲反腐败论坛、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和非洲反贪局联合会的成员。

   联合常设咨询委员会为与其他国家开展执法合作提供了平台。签订了若干谅解备忘录(例如,金融情报机构和警方) 。在调查腐败案件中使用了国际刑警组织的渠道,博茨瓦纳还通过南部非洲资产追回问题机构间网络执行追踪博茨瓦纳境内资产的请求。博茨瓦纳可考虑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执法合作的基础。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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