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根据《刑法》的一般规定,参与根据《公约》确立的犯罪或企图犯下此类罪行应受到处罚。根据瑞士法律,此类犯罪的准备行为不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