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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实施《公约》第27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7 21:49:56 人气:8 评论:0

  《刑法典》对下列行为的定义作了规定:若干人员为推动共同意图而实施的行为;教唆他人做某件事情;教唆者;在孟加拉国教唆他人在国外实施犯罪;以及惩罚教唆行为,条件是被教唆的行为是因此而实施的并且对此种行为的惩罚没有明确的规定。
  专门将受贿罪实施未遂定为刑事犯罪。不过,一般而言,没有关于犯罪实施“未遂”或“准备”行为的规定。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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