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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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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实施《公约》第27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7 21:41:22 人气:7 评论:0

  卢旺达将参与《2003 年法》确立的犯罪定为刑事罪,一般地说,将参与《刑法典》确立的犯罪定为刑事罪,《刑法典》的日期早于该法的日期并规定一项犯罪的共犯承担与犯罪人相同的处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2003 年法》第28 和29条规定,“该法所规定的一项犯罪的共犯应当承担与犯罪人相同的处罚。”即便没有对犯罪人提起诉讼,也可起诉共犯。《刑法典》还规定可以对犯罪的任何未遂处以刑罚。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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