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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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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拉斯共和国实施《公约》第27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7 21:25:36 人气:3 评论:0

  洪都拉斯将参与(《刑法典》第31 至33 条)和未遂(《刑法典》第15 和16 条)定为刑事犯罪。适用于这些犯罪的刑罚为主犯的三分之二(《刑法典》第66 条)。
  犯罪预备行为本身并非刑事犯罪。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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