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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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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实施《公约》第42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1-7 21:12:30 人气:4 评论:0

埃及已确立其对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多数罪行的管辖权,但常住埃及境内的无国籍人士所犯腐败罪,和针对埃及或其公民实施的腐败犯罪除外。然而,埃及法律中没有强调“不引渡即起诉”原则的专门条款,特别是在埃及对犯罪行为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中尤为如此。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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