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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实施《公约》第42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1-7 20:51:22 人气:4 评论:0

对在柬埔寨境内实施的以及针对船只和航空器实施的犯罪的管辖权源于《刑法》第 12-16 条。柬埔寨适用主动(《刑法》第 19 条)和被动(《刑法》第 20 条)属人管辖权原则。所以也确立了对国民以起诉代替引渡的管辖权。柬埔寨没有为管辖权规定其他可选依据。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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