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已确立其对第四十二条所述大多数犯罪的管辖权,但尚未确立其对由玻利维亚国民实施或针对玻利维亚国民实施的腐败犯罪的管辖权。该国尚未确立对以下犯罪的管辖权,即所指控的犯罪系由玻利维亚国民所实施但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可能以该人属于本国国民为由而依照双边条约不予引渡;也未确立对以下情形下案件的管辖权,即所指控的犯罪人在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境内但多民族玻利维亚国不将其引渡。迄今为止,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尚未就其他国家正在进行诉讼的腐败案件与其他国家协商。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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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已确立其对第四十二条所述大多数犯罪的管辖权,但尚未确立其对由玻利维亚国民实施或针对玻利维亚国民实施的腐败犯罪的管辖权。该国尚未确立对以下犯罪的管辖权,即所指控的犯罪系由玻利维亚国民所实施但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可能以该人属于本国国民为由而依照双边条约不予引渡;也未确立对以下情形下案件的管辖权,即所指控的犯罪人在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境内但多民族玻利维亚国不将其引渡。迄今为止,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尚未就其他国家正在进行诉讼的腐败案件与其他国家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