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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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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实施《公约》第2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4 23:28:31 人气:5 评论:0

  在联合王国,根据《公约》第26 条来规范法人责任。1978 年《释义法》载有与企业刑事责任有关的根本法律原则,其中说明除了出现相反意图的规定外,法规中“人”一词被解释为包括“一个结成法人团体或未组成法人团体的社团”,以及普通法“同一视原理”。法人责任不影响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除上述外,《反贿赂法》第7 条引入了针对未能防止关联人员行贿的“相关商业组织”的严格赔偿责任。这已被确认为是一项良好做法。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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