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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群岛实施《公约》第2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4 23:03:35 人气:7 评论:0

  《释义和通则法》(第85 章)第16 条将“人”定义为自然人和法人,因此法人也应对《公约》确立的犯罪承担责任。不过,对该定义是否适用于该法通过时业已存在的刑事法律存有疑问。所罗门群岛确认,此种责任不妨碍实施相同犯罪的自然人承担的刑事责任。尽管可对法人实施的洗钱犯罪处以罚款,但没有对其他犯罪规定类似的处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175章)的规定,实施了此类犯罪行为的法人可能会被注销。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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