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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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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克群岛实施《公约》第2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2 20:17:33 人气:5 评论:0

  《刑法》下“人”的定义还包括法人,即可追究法人对《刑法》规定的包括腐败罪在内的所有罪行的责任。但是法院在这一方面尚无判例。
 《刑法》第280A 节第5 款针对注册机构被判定实施洗钱罪的情形,单独作了加重处罚的规定(最高为5 万美元的五倍)。此外,对触犯《秘密佣金法》(1994-1995 年)(第13 节)下腐败罪的公司机构处以单独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10 万美元)。
  根据适用的普通法原则,法人还负有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在这一领域,特别是在腐败罪方面,尚无既定的判例法。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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