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法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刑法》第227 节和《刑事诉讼和证据法》第385 节而确立。而且,对法人的制裁,在可以追究法人责任的各项犯罪都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