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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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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实施《公约》第2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2 20:13:21 人气:4 评论:0

  《刑法》第42 条确认法人实体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其中并未排除实施此种犯罪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反腐败法》第46 条和《刑法》第283、409、519、559、625 和644 条规定了各种腐败行为的刑事责任,因而包括《公约》所载的罪行。这些条款实施范围广泛的制裁,包括金钱制裁。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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