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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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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塞俄比亚实施《公约》第2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1 22:00:48 人气:10 评论:0

   埃塞俄比亚规定,如法人犯有《公约》所定义罪行,须追究其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例见《刑法》第23(3)和34 条。《刑法》第90 条规定了向法人处以罚金的适用标准,《刑法》第405 条规定可以同时适用行政处罚和损害赔偿。此外,《证据公告》还明确规定可以平等适用于自然人和法人。不同法律规定的惩罚内容似乎存在差异。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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