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典》第158 条涵盖对本国公职人员行贿的行为;该条未涵盖给予第三方的不正当好处,也没有明确涉及“提议给予”的概念。
《刑法典》第145、147 和151 条及第173 条之二将公职人员受贿定为犯罪。第151 条提及“索取”不正当好处,但未涵盖给予第三方好处的情形。第173 条之二提及法官或检察官受贿,但未涉及间接实施犯罪或给予第三方好处的情形。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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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刑法典》第158 条涵盖对本国公职人员行贿的行为;该条未涵盖给予第三方的不正当好处,也没有明确涉及“提议给予”的概念。
《刑法典》第145、147 和151 条及第173 条之二将公职人员受贿定为犯罪。第151 条提及“索取”不正当好处,但未涵盖给予第三方好处的情形。第173 条之二提及法官或检察官受贿,但未涉及间接实施犯罪或给予第三方好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