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尼日利亚实施《公约》第39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24 20:17:08 人气:7 评论:0

尼日利亚要求公职人员和民众向反腐败及其他相关犯罪独立调查委员会和警察举报与腐败有关的事件。还已出台与经济与金融犯罪委员会有关的有限规定。与私营部门的合作主要是通过尼日利亚金融情报局、经济与金融犯罪委员会、反洗钱专门管理局和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宣传进行。现已在目标部门内展开审计和腐败风险评估。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