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涉及妨害司法的立法零碎分散。主要条款是《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关于妨碍调查和搜查的第48 条。该条款与《刑法》第353 条和《1947 年绑架和恐吓证人罪行法》第2 和第5 条一并适用,可涵盖实际使用暴力的各种行为。可按《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第16 条处理“提供、承诺和给予”行为。实践中没有实施这些条款的案例。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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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马来西亚涉及妨害司法的立法零碎分散。主要条款是《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关于妨碍调查和搜查的第48 条。该条款与《刑法》第353 条和《1947 年绑架和恐吓证人罪行法》第2 和第5 条一并适用,可涵盖实际使用暴力的各种行为。可按《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第16 条处理“提供、承诺和给予”行为。实践中没有实施这些条款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