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马来西亚实施《公约》第25条
马来西亚涉及妨害司法的立法零碎分散。主要条款是《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关于妨碍调查和搜查的第48 条。该条款与《刑法》第353 条和《1947 年绑架和恐吓证人罪行法》第2 和第5 条一并适用,可涵盖实际使用暴力的各种行为。可按《马来…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56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